女人的献祭

【2/5/2008 8:36:12 AM】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希我
 
  这才是“色戒”的真正涵义:男人好色,女人被“戒”;女人需要“爱”,就戴上了“戒”,就被套住了,听从了“爱”的驱使,任自己坠入痛苦的深渊。也许久而久之,这痛苦本身就是快乐了,米歇尔?福柯就把虐恋本身看做一种“快乐”。

  题签:杨运

  男人歧视女人,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这种性别歧视,遍及许多国家,不只是中国特产。当然中国是一个典型。中国人观念是“男尊女卑”。女人为什么“卑”?因为其“弱”。女人是弱者,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是重大的问题。因为其“弱”,所以遭到嫌弃,可以随意糟践,所以也就“贱”了。惩罚一个男人,莫过于将她变成女人。把割除男人的生殖器称为“阉割”,其贬低的含义十分明显。还有将之称为“去势”的,明显把男性生殖器跟“势”联系在一起。因为被操了,所以也“脏”了,或者说是“秽”。女人许多东西是让人忌讳的“秽物”,比如经血,比如生过孩子的身体,甚至女人的身份,传统一些的祭祀活动,是不能有女人在场的。

  这里有“女人是祸水”的潜台词。对女人,必须闪避和警惕。中国历史上的英雄豪杰,都是不近女色的。刘备视兄弟为手足,视妻子为衣服。曹操曾赐关羽十个美女,关羽毫不动心。梁山上的好汉大多打光棍,视女色为粪土,只有个别的如矮脚虎王英,就每每闹出笑话来。尧舜、汤武、孔子、孟子,这些圣君圣人都不好色,而亡国之君,则往往是好色之徒,夏桀有妹喜,殷纣有妲己,周幽王有褒?伲?隋炀帝、陈后主,皆宠姬无数。有意思的是,一些对《色,戒》的阐释,也是建立在这样话语系统之上的。

  色戒,被理解成“戒色”,或者女人用“色”开了“杀戒”。男人因为好色,险些犯“戒”,送了性命。

  但是,女人最大的危害,是在战争时期,非但不能有助于家国,而且还是负担。男人可以打仗,即使逃亡也利索。即使被抓,无非当苦役,即使死,也无非一条命。但是女人不一样,女人被抓,要被奸污。女人被玷污,固然是女人的耻辱,更是男人的耻辱。男人把荣誉押在女人身上,女人必须为此负责。死倒成了一种造化,因为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贞操。电影《火烧圆明园》里,那个被外族军人奸污的女人要跳井,一个老者喊大家:“不要拦她,让她死了干净!死了干净!”

  作为弱者的女人,居然要承担如此的重任。强者的男人都不能守住的,却要女人来守,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荒谬。男人垮下去了,却要女人高举着牌坊。男人无能,拿女人作祭品。而对敌人,这祭品却是美食佳肴,不仅轻巧得到,而且味道鲜美。要征服对方,就征服对方的女人。无论在古代哪个国家,女人都是对方首要的泄愤对象。男人泄愤了,胜利了,独留女人在失败之中。

  不仅如此,男人还让女人自身承担责任。男人从自身的视角,断定女人被强奸是会产生快感的,即使开始没有快感,后来也会产生快感。所谓“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所谓“一切的强奸都是顺奸”。至少也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总之是你“淫”。在这种判断下,女人如果再获得了什么好处,就更是“卖”了,更是不知羞耻、不可饶恕。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郑苹如的街坊邻居为什么认为她“品行不端”,是个“交际花”。所以我们也可以理解,《色,戒》播出后,郑苹如的幺妹为什么痛哭流涕地为姐姐辩解,说姐姐不是那样的人,是“很单纯的”,那么,怎么成了“交际花”了?实际上,恰恰是《色,戒》为郑苹如洗了污名。洗污的手段是亮出“大义”。

  在许多描写交际花、妓女的作品中,那些不名誉的女人,往往被文人赋予了知“大义”的品质。比如《羊脂球》和《桃花扇》,羊脂球和李香君因为知国家兴亡之“大义”,比男人还可取,不名誉因知“大义”而洗污。而在《杜十娘》、《茶花女》等一些作品中,这种“大义”则是对爱和情感的坚守。在许多文人笔下,妓女简直是精神生活的救赎。

  这里有个叙事上的策略:为什么偏要选交际花或妓女?为什么不选良家妇女或普通女性?秘密在于落差。因为交际花、妓女地位上更卑下,所以更具有弹跳力,升华就能更加显著。因为交际花、妓女往往被认为龌龊,所以能衬托出洗污后的光辉。跟杜十娘相比,郑苹如的“大义”更是崇高―――爱国;跟羊脂球相比,郑苹如的行义更绝决―――她是迎辱而上。这使得她的头上更可能被戴上一圈光环。但是且慢,这光环还没戴上,目前只有危险。

  作为志士,他们都在冒险,比如领导郑苹如的抗日情报地下组织负责人陈宝骅。人家安安逸逸在家吃饭睡觉,过小日子,他却提着脑袋,随时会遭受危险。人的本性与世俗观念是趋利避害、贪生怕死,他们却选择了艰苦和死亡。为什么这样选择?因为他们心中有更崇高的目的,就是信仰。

  信仰这概念源自于宗教,实现的手段就是受难,用受难获得天堂里的价值,从而接近神。在基督教的“鞭笞教派”那里,忏悔者脱光上衣,唱圣歌,诵赞美诗,然后接受鞭笞,他们被打得体无完肤,但是内心却进入了狂喜的状态。卑贱,压低了他们向上升华的弹簧。不仅如此,这种受难还必须是自己主动的需要。陀思妥耶夫斯基视苦役为天赐,他说:人的自我惩罚的需要,正如人的自我牺牲的需要一样,乃是源于人活在世上不能没有某种可以使生命具有意义的精神支撑。

  某种意义上说,志士们也是这样的圣徒。《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保尔?柯察金,喜欢以惩罚性的行为来磨练自己。他遭受了种种苦难,伤寒、瘫痪、失明,乃至死亡,反而从中获得了灵魂升华的价值。他抛弃美丽的冬妮亚,觉得她“酸臭”,他甚至拒绝他的同志丽达,因为她可能会使他陷入家庭生活的安乐窝。对于圣徒来说,人的肉体乃是灵魂的牢笼,而生存的目的就是突破这一牢笼,进入纯粹的精神生命之中。

  《色,戒》中的那些志士,一定早料好了会戴上这花的,甚至他们是冲着这花而去的,越是遭受酷刑,这“神圣之花”就越戴定了。他们骄傲,骄傲的指数,与他们受戗害的程度成正比。

  但是,打住,这不是绝对的,假如受刑者是女性。固然,女性比男性弱,她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也因此她比男志士更拥有成圣的资本。但是很冒险,险是因为“性”。女志士最惨烈的受难,就是“性”侵害。“性”侵害又会造成对女志士的玷污。这是要命的。如果“性”被玷污了,虽然她是为了崇高事业,但也是“脏”了。所以关于女志士受刑的叙事,往往尽量淡化她遭受的“性”摧残。但是郑苹如的武器,却偏偏是“性”。

  实际上,真正能有效解救郑苹如的,是她根本不是交际花。她是为了收集情报,为了爱国“大义”才去当交际花的。但是即便如此,她毕竟是当了交际花了,而且涉及了“性”。电影《色,戒》里有这么一个情节:王佳芝为了拥有性经验,去跟一个有性经验的花花公子发生性事。虽然是为了磨砺“性”武器,但仍是极具冒渎的一笔。本来,创作者应当把这一笔含糊敷衍过去的,现在让这一点凸显出来了,也因此凸显了王佳芝行动的“性”性质。那个男人并不是她的男友,她不爱他,她接受了他的玷污,这是她的一次受污。然后她再将自己送给另一个同样不爱、还恨的男人,是二次受污。这冒险是巨大的,很可能就成为纯粹的抹黑了,行事者需要紧张把持。

  当然我们可以从她的崇高动机来理解她,宽赦她,但是我们难有这种宽容。在她牺牲后的那么长时间里,她默默无闻,鲜有被人纪念。同样为国捐躯的她的弟弟郑海澄和她的未婚夫王汉勋,名字都镌刻在南京航空烈士公墓纪念碑上。而直到现在,上海才拟在福寿园内建立郑苹如雕塑和墓碑。其中是否有特殊的原因?要是没有电影《色,戒》,恐怕这雕塑和墓碑还不会建。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电影“泼污”,才因此给予“洗污”,因此郑苹如浮出了水面。

  事实确实是,郑苹如自始至终都要杀丁默村的,她把持住了。但是张爱玲却没有为王佳芝把持住,让她最后爱上了汉奸。这是彻底的完了,彻底污黑了,一败涂地,万劫不复。所以当郑苹如家属认为这是影射郑苹如时,才那么气愤。郑苹如的侄儿郑国基挖苦说:“是张爱玲她自己爱上了胡兰成!”

  张爱玲爱上胡兰成是事实。这事历来被人们所诟病。但是没有资料证明张爱玲倾慕于胡兰成所干的汉奸事。她爱上胡兰成,并不是因为他是汉奸,而是因为他是个男人。爱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爱的对象。这个男人错了,错的是胡兰成的爱情操守,而不是他的政治操守。政治操守跟爱情操守未必是一回事,政治操守不好的人,可能爱情操守并不坏,比如汪精卫,他是极少数不包“二奶”的高官。不幸的是,张爱玲碰到的是政治操守和爱情操守都不好的人。

  根据陈子善回忆,郑苹如刺杀丁默村时,张爱玲远在香港。她是从后来上海各种小报里知道这事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张爱玲对这事非常感兴趣。为什么?她感兴趣的点在哪里?我们看到了不久后写出的小说《色,戒》。作为长期的阅读者,也是写作者,我知道,在传统小说中,作者的意图往往是随着故事展示开来的,情节的归宿往往就是主旨。《色,戒》的结局就是“爱”。张爱玲感兴趣的是“爱”!

  这与其说是爱,勿宁说是“献祭”。王佳芝这么做,明显会把自己推到了名誉的万劫不复和生命的万劫不复。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当然可以解释为她被“爱”冲昏了理智,女人是“爱”的动物,张爱玲自己就是一个活标本,与胡兰成一场爱,她成了爱的祭品。但是从常理上说,人是会总结教训的,张爱玲在现实中错爱了,为什么还要在写作中坚持爱?她又是极聪明的女人,从她的作品中,可以感受到她对人情世故的极其深刻的了解。那么她为什么还要她的主人公这么做?也许可以解释为,她不能不这么写。

  作家创作的主观意愿跟客观呈现有时是矛盾的。她只能叹息。这是女人的宿命。

  女人的命运是什么?马克思?韦伯说:两性关系是一种支配和从属的关系。凯特?米莉特在她的《性的政治》中分析:“我们的军队、工业、技术、高等教育、科学、政治机构、财政,一句话,这个社会所有通向权力(包括警察这一强制性权力)的途径,全都掌握在男人手里。明白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甚至那超自然的权力―――神权,或‘上帝’的权力―――或者,就像T?S?艾略特曾经评说过的那样:文明本身,都是男人一手创造的。”这种创造,让男人“将自己树立为人的典范”,这也就为他们为什么有权压迫女人,女人为什么必须终生承受压迫找到了理由。“男性秩序的力量体现在他无需为自己辩解这一事实上。”于是,当尼采说出“要去见女人吗?请带上你的鞭子”时,虽然我们会感觉极端,但是潜意识里,我们还是有点认同。我们认同了这种“暴力”。

  当然压迫并不只体现在诉诸“暴力”。正如汉纳?阿伦特所说的,统治由两种权力维系。第一种权力来自公众对该权力的认同,第二种权力是通过暴力强加的。如果统治形式努力通过自我调节以符合某一意识形态,它就属前一类。性的政治获得认同,是通过使男女两性在气质、角色和地位诸方面的“社会化”,以适应基本的男权制惯例。

  不仅是男人,女人也接受了这种模式,她们也觉得自己卑贱,她们也在某种程度上“‘制造’了她所遭受的象征暴力。”

  作为女人,张爱玲对女人的命运有着深刻的体验和洞察。女志士者虽然是志士,但她归根结底是女人。女人只有通过奉献来立身,通过献祭来升华。作为人妻,她必须遭受压迫和攻击。作为人母,她要用自己的身体来孕育子女的身体。作为主妇,她必须比男人更长时间操劳,而且往往功劳甚微。即使让她跟男人同等权利,走上工作岗位,她也会比男人遭受更严重的生理摧残。

  男人破了女人身,觉得是自己的力量。女人爱男人,把身子给了男人,最终换来的是男人的贱视。张爱玲很清楚这一点,她在胡兰成面前,“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越低,他就越“端然地接受”。也许她可以用诡计,但是用诡计的“爱”,是“爱”吗?

  我们不妨设想,假如郑苹如没有被杀,假如丁默村原谅了她,她更成了丁的女人了,她更不能洗污了。假如她断然离开丁默村,离开了后又能怎样?你能扛枪?你能行军?你的价值就是性别。当初主要就是因为这,她才被看上的。当然她可以不干了,熬到抗战胜利,嫁给王汉勋。但是她仍然必须为人妻,为人母,仍然必须把自己献出去。当然她也可以选择不嫁不育,也可以不爱,那么她就会被社会看做非女人。她只能接受女人这个身份,承受女人这种命运。

  人不自由,女人更不自由。张爱玲把自己囚禁起来了,在写作中切近死亡。

  《色,戒》写于1950年,但是到1978年,张爱玲才将它收入《惘然记》出版。据作家沈寂说,当时胡兰成刚在台湾出版了《今生今世》。“张爱玲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在这篇小说里。之前一直不发表,是她对胡兰成还抱有希望。”

  我们可以想象,这30年间,张爱玲是在怎样的一次次写作和修改中舔着伤口。这种舔,甚至变成了咀嚼。这种咀嚼不是产生快感,而是以“痛感”为“快感”。不错,她曾经清醒地拒绝了胡兰成的回心转意,但是她不可能拒绝“爱”。作为女人,她需要“爱”。既然需要,就认了“爱”这种“痛”。她只能把自己献出去。

  这才是“色戒”的真正涵义:男人好色,女人被“戒”;女人需要“爱”,就戴上了“戒”,就被套住了,听从了“爱”的驱使,任自己坠入痛苦的深渊。也许久而久之,这痛苦本身就是快乐了,米歇尔?福柯就把虐恋本身看做一种“快乐”。

  ◎陈希我,作家,现居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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