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因为这句话,我们看待一个历史人物时,通常只看到他的雄才大略,很少能注意到他的细微之处。李世民杀兄屠弟,这是比较大的失小节,人们能注意到,而东吴大帝孙权,他的人品低劣之处,就不那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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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和同时代的曹操、刘备不一样,后两者的天下,是自己一刀一枪打出来的,而孙权的天下是他的长兄孙策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他只是一个继承者而非开创者。兄终弟及本是古有之义,再加上在那个乱世国赖长君、军需长帅,孙权在孙策过世、侄儿幼小的情况下接任长兄地位本无可厚非,问题出在多年以后。
《三国志》载:“黄龙元年春,公卿百司皆劝权正尊号。夏四月,夏口、武昌并言黄龙、凤凰见。丙申,南郊即皇帝位。是日大赦。改年,追尊父破虏将军坚为武烈皇帝,母吴氏为武烈武皇后,兄讨逆将军策为长沙桓王。吴王太子登为皇太子。将吏皆晋爵加赏。”
多年以后,天下三分之事已成,孙权感到局势大体已定,于是做起了皇帝。饮水当思源,做人不可忘本,孙权的父亲孙坚死时没有给儿子们留下什么,而孙权起家的本钱全是孙策留下的,江东六郡是孙策一手打下来的,但是,孙权将父亲孙坚追封为皇帝,而孙策,仅仅只被他追封为桓王,这样做,合情合理吗?他这样做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陈寿就认为:“策英气杰济,猛锐冠世,览奇取异,志陵中夏。然皆轻佻果躁,陨身致败。且割据江东,策之基兆也,而权尊崇未至,子止侯爵,於义俭矣。”就是说孙权这样做,不追封孙策为帝,是不对的,是没有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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