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之神”的凡人琐事

2007年12月31日09:1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沈彻
  

Clapton:TheAutobiography,EricClapton著,Broadway2007年10月版。

  沈彻

  □在读博士生,美国芝加哥

  “每出一张新唱片都会让我感觉惶恐,因为我知道这将是我的‘自传’。我总是尽量不把我的私人生活放进歌中―――我是个害羞且很重隐私的人。我至今还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经历体会。”艾瑞克?克莱普顿曾经这么说。但让乐迷们欣喜的是,“吉他之神”终于在2007年推出亲笔撰写的真正自传。作为唯一一位先后以“新兵”乐队(TheYardbirds)成员、“奶油”乐队(Cream)成员以及个人身份不可思议地三次被选入摇滚名人堂的传奇人物,在2003年《滚石》杂志选出的一百大吉他手中排名仅次于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Hendrix)、杜恩?奥曼(DuaneAllman)、B.B.金(B.B.King)的吉他大师,曾与无数耀眼夺目的音乐天才合作并影响和改变了音乐史的超级偶像,18次格莱美奖得主,克莱普顿的这本自传不仅仅回顾了自己丰富绚烂的音乐历程,更向我们坦白了一颗在光环之外曾经迷失、沉沦、痛苦的普通人的心灵。

  当他还是个小孩子时,无意中从家里人的闲谈中得知自己并非父母的亲生子。此后音乐成了他的抚慰剂,抹去了他与家庭相关的所有恐惧和混乱情绪。9岁时他的生母终于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原来是个私生子,而一直以来被他称为父母的人其实是自己的祖父母。“我童年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导致了我成年后荒诞不羁的生活。”克莱普顿这样看似平静无常的话背后,恐怕是年幼的他在这个世界里体会到的彻骨的孤独、落寞与无可依凭。

  15岁时他得到祖父母送给他的第一把吉他,两英镑,德国制造,霍耶(Hoyer)牌。这位将在未来被写入任何一本吉他史中的少年,却没有想到吉他几乎和他自己的个头差不多大。他兴奋莫名:“吉他泛着光泽,完美无瑕,就像是来自另一个宇宙的乐器般魅力非凡;我试着胡乱弹奏,觉得自己真的是个成年人了”。41年后,他拍卖了自己的部分吉他藏品,把所得的500万美元捐给自己成立的一个专门治疗毒瘾者和酗酒者的医疗中心―――他曾是他们中的一员,这是那个敏感而自闭的孩子所没有想到的另一件事。

  16岁时他以A等的艺术课程分数进入金斯顿艺术学校就读预科。在那个还没有嬉皮士、没有奇装异服的年代,一切似乎都只跟音乐相关,工人家庭出身的他只有通过努力弹奏吉他来进入他所欣赏的中产阶级家庭的朋友圈,毒品与酗酒对他来说还很遥远。“性是唯一让我从音乐中分神的东西”,他的第二次性尝试就因为避孕套破裂而导致了一位他连名字都还不大清楚的女孩子怀孕并最终流产。在不分神的时候,他开始认真钻研使他一见如故、宛若前世命定将与自己融为一体的布鲁斯音乐。预科的唯一遗憾和错位在于,热爱音乐的他在艺校先后进入的是平面图形部与立体雕塑部。于是一年后他成为同届五十名学生中被勒令退学的两名不幸者之一。从此,世界上少了一名平庸的画师与雕塑师;很快地,又少了一名在祖父手下干泥水、木工活的学徒―――18岁的克莱普顿孤身一人前往伦敦追寻他的音乐梦想去了。

  往后便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位大师光辉灿烂、牛气冲天的人生:在短暂地加入自己的第一支乐队―――“雄鸡”乐队后,他成为“新兵”乐队的第二任吉他手,并在留下两张出色的乐队专辑后离开,他的后任先后是杰夫?贝克(JeffBeck)与吉米?佩奇(JimmyPage)两位天才吉他手,而且“新兵”乐队最终变成重金属音乐的先驱―――齐柏林飞艇乐队(LedZeppelin);稍后他与“蓝调突破者”乐队(BluesBreakers)短期合作中的出色表现为自己赢得了从此名动江湖的“慢手”(Slowhand)绰号,甚至有乐迷在伦敦的伊斯林敦地铁站外墙留下了“克莱普顿是神!”的涂鸦,那一年,他21岁;很快,他便组建了“奶油”乐队并以其迷幻布鲁斯摇滚乐风格扬名英美,三年后乐队解散时,他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吉他手之一;接下来他参加了开始与甲壳虫乐队(TheBeatles)渐行渐远的约翰?列侬(JohnLennon)领军的“塑料洋子”乐队(PlasticOnoBand);25岁时,他推出的第一张个人专辑大获成功,与此同时,他与另一位吉他天才杜恩?奥曼合组DerekandtheDominos乐队,一时风头无两。

  但是命运已经开始悄然向少年得志、春风得意的他展现另一副面孔:他爱上了自己的好朋友、甲壳虫乐队吉他手乔治?哈里森(GeorgeHarrison)的妻子帕蒂(PattiBoyd)。“我深受困扰:再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让我像对帕蒂那样爱得那么深”,“她是那么遥远,难以接近”,他开始吸食毒品以逃避内心的痛苦,两年内他的音乐事业一蹶不振,直到最后他重新激发出对布鲁斯音乐的热情,复出的专辑也大受欢迎。这一段被他称为“失去的年月”(LostYears)的日子带给他的是一次不长久的婚姻―――与乔治?哈里森离婚后的帕蒂终于与他结为夫妻却在不到十年后便分手,以及两首长久的名曲―――绝望而华美的《Layla》与温暖而满足的《WonderfulTonight》。

  生活继续悲喜交集:他远离毒品却又开始迷恋烈酒;他老年得子却又丧子;他的音乐逐渐变得不那么像布鲁斯风格却又最终回到蓝调;他的事业一度滑坡却又重新走向成功……“我必须极力维护自己名人的风光,任何危害这一身份的真实都是不能被乐迷们接受的,”他无奈地说。而当出版商要求他更多地写那些难过的日子尤其是丧子之痛时,“回忆打开了我悲伤的闸门,但是我不得不去描述,天哪,哪怕是让我想象我要去写下那些曾经的痛苦都会让我痛苦起来”。

  你可以说这是一本坦率而平实的自传,叙及传主大半生里的几乎所有人与事;你也可能觉得这本书略显乏味,而且在真诚的态度下有过多的主观情感。但不妨说克莱普顿的人生就像《Layla》一曲,一半是满满当当的炽热、迫不及待的诉说、深入骨髓的痛楚,一半是渐歌渐淡的清亮、行云流水的冷静、沧海桑田的沉稳;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活着的他幸运地承载了属于他那一代的全部赞誉与美名,却也忍受着那么长的时间里所有的无能为力与一次次告别。28岁去世的吉姆?莫里森(JimMorrison)曾说:“人们惧怕痛苦甚于惧怕死亡。很奇怪他们会害怕死亡。较之死亡,生命的伤痛更深。而一旦死亡到来,痛苦也随之结束。我猜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那么,像“谁人”乐队(TheWho)所说:“让我在年老前死去。”会不会也算是另一种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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